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5-00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 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大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的通知,2014年12月11日,盈方微电子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41%)中的16,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8%)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盈方微电子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8%)重新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 1089天,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11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2月 4日,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 2014年12月23日,盈方微电子将其持有的原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41%)中的16,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8%)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同日,盈方微电子又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8%)重新质押给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 1077天,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3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2月4日,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 2014年12月25日,盈方微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1,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08%)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 1093天,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7月17日,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 2014年12月26日,盈方微电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74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29%)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质押期限为 1094天,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12月2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12月24日,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时为止。 截止公告日,盈方微电子持有本公司股份211,692,57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2%;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1,76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3.48%。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5-003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月6日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定于2015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浩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审议《关于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5-004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盈方微有限")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维图新")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鉴于双方在导航与位置服务产业链环节中有着各自的技术优势和业务覆盖范围,双方拟就汽车安全和车联网服务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 一、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利用各自现有技术、市场和客户资源优势,积极探讨和深化合作。 2、四维图新向盈方微有限提供汽车主动安全与车联网服务的标准化产品及接口,在盈方微有限芯片解决方案上进行相关产品的开发。 3、双方共同进行汽车主动安全与车联网服务相关芯片的研制与产业化转换。 4、四维图新产品授权盈方微有限使用时,盈方微有限产品由四维图新代理或OEM时,双方互惠合作。 5、《战略合作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有效期三年,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到期之前两个月,双方就进一步合作方式和内容进行沟通,进行续约或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同时约定技术合作的范畴和方式。 二、交易对方介绍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7号弘彧大厦10层1002A室 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开发、生产导航电子地图、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智能交通、航空航天遥感、地理信息系统、自动制图、地图编制、互联网地图服务、设备管理、测绘工程、个人数字助理的技术及产品;销售自产产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法定代表人:吴劲风 注册资本:691,596,710元 四维图新是航天科技集团旗下公司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下属上市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数字地图、动态交通信息及汽车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作为全球第四大、中国最大的数字地图提供商,其产品和服务充分满足了汽车导航、消费电子导航、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政府及企业应用等各行所需。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战略合作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本次战略合作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特长和优势,在车联网领域开展合作,实现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利用资源集聚效应,为公司在车联网相关领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截止本公告日,各方尚未就项目实施签署具体协议,本次战略合作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未约定项目的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协议约定了盈方微有限与四维图新拟开展战略合作,但协议不具排他性,盈方微有限是否能进一步拓展相关业务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一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