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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5-00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5-0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 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 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本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A 股股东既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参加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 1.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关于葛红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刘才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陈丽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上述三名董事候选人均为公司股东中国铝业公司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2. 关于公司拟转让所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向非关联方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207,451,915股无限售流通股(约占焦作万方总股本的17.25%),该等股份的具体转让方案(含转让方式、转让价格的确定原则等)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若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该等股份转让价格将不低于转让信息公告日(首次转让信息公告日为2015年1月6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90%;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该等股份转让价格将不低于交易当天该等股份的加权平均价格。不论采用何种转让方式,该等股份转让总金额均不会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不会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前述股份转让方案将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审批等程序,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该等股份的具体转让方案,并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实施。 在前述股份转让方案得到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前,本公司不排除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先行转让部分股份,该部分股份份额将不超过本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本公司的境外股东另行通知)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 4.监票人、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四、参加会议方法 1.出席通知: 欲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15年2月5日(星期四)或之前将出席会议的通知送达本公司。股东可以亲自或通过邮寄或传真将该等出席通知送达本公司。 2.登记方法: 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3.登记时间: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4.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2603室 5.联系方法: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 邮编:100082 联系人:胡源、孟林 联系电话:(010)82298162,82298161 传真:(010)82298158 6.其它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12日 附件: 1.董事候选人简历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 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红林先生,58岁,现任中国铝业公司董事长。葛先生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金属材料及热处理专业(1987年-1989年在加拿大温莎大学从事博士论文研究),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在冶金行业拥有逾20年的工作经验。葛先生在金属材料、企业管理、城市管理等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具有丰富的理论学识和政企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上海钢铁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科研处长、所长助理、副所长,上海第五钢铁厂副厂长(挂职),上海冶金控股(集团)公司董事、副总裁兼上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上海宝钢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上海宝钢研究院院长、技术中心主任、集团规划部部长、上海五钢集团公司董事长,成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市长。 刘才明先生,52岁,现任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刘先生毕业于复旦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在财会行业拥有逾30年的工作经验。刘先生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经验,曾先后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对外工程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中国有色金属建设集团副总经理,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曾挂职担任云南省财政厅副厅长,云南省国资委主任,云南省省长助理兼省国资委主任。刘先生自2007年1月至2011年2月担任中国铝业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曾兼任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铜业有限公司总裁;自2011年2月23日起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自2011年5月31日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刘先生于2013年3月8日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和高级副总裁职务,变更为非执行董事,2014年3月18日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陈丽洁女士,60岁。陈女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博士。陈丽洁女士在法律事务方面具有逾30年的工作经验,曾先后担任国务院法制局工交商事司处长、副司长,国家经贸委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正局级巡视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 附件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A. 如果股东想一次性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
B. 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则表决方法如下:
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3)表决意见
2.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国铝业A股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拟转让所持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议案”的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2)若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国铝业A股的投资者持有100 股股票,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共 3 名董事候选人议案组(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方式如下: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议案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当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选举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议案个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本次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共有 3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300 股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当选举票数超过一亿票时,应通过现场进行表决。 (3)对同一议案进行多次表决申报,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4)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5)99.00元代表对总议案中所有议案投票表决。如果对总议案中所有议案意见相同,可一次性选择总议案(99.00元)投票表决,否则应对各议案逐项表决。 附件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如果股东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的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关于表决方法的特别说明: 1.普通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超过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同意即为通过,特别决议案由到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2.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次合计选举3名董事,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可以合计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董事候选人。累积投票制包含常规的平均投票法,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 3.议案2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票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票数)。 4.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附件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通知 敬启者: 本人(附注1)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 股(附注2)A股的登记持有人,兹通知本公司,本人拟亲自或委任代理人出席本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00时在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公司总部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致 签署: 日期: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须与登记在本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同)及地址。 2.请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总数。 请填妥并签署本出席通知,以邮寄或传真或亲自送递的方式于2015年2月5日(星期四)或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为中国北京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2603室,邮编100082,或传真号码86-10-82298158)。未能签署及寄回本出席通知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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