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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5-007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暨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告 2015-0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14:30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A座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公司在召开现场会议的同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每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包括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峰先生主持,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6、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7人;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孙继兵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代表股权数合计22,993,969股,其中同意:22,390,566股,与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总股数的比例为97.38%;反对:372,753股,与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总股数的比例为1.62%;弃权:230,650股,与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总股数的比例为1.00%。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参股子公司中航惠腾风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代表股权数合计22,993,969股,其中同意:22,382,166股,与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总股数的比例为97.34%;反对:352,953股,与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总股数的比例为1.53%;弃权:258,850股,与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总股数的比例为1.13%。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律师、吴俊霞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附件 1、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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