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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英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5-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中原英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根据2014年1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 1392号文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3、本基金管理人为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登记机构为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2015年1月23日起至2015年2月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敬请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募集规模上限: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在基金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基金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8、在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申报方式,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最高金额限制。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时,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已经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募集期内各销售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的手续,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请投资者注意,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0、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合约上的禁止或限制或其他障碍。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交付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查询。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敬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月20日《证券时报》上的《中原英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13、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acfund.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74600)了解本公司的详细情况和本基金发售的相关事宜。 14、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5、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敬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874600)咨询相关事宜。 16、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预期风险和中高预期收益产品。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仍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发起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发起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发起份额持有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份额持有人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独立做出投资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及代码 中原英石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原英石灵活配置 基金代码:000986 2、基金的类别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每份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6、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优化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寻找推动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精选具有较高成长性和投资价值的金融工具,在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 7、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楼1708室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周小全 联系人: 吕雨田 联系电话:021-38874600 传真:021-38556751 网址:www.a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联系人:张翼 联系电话:0371-65585662 传真:0371-65585665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宋明 联系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夏中苏 联系电话:0591-38281963 传真:0591-3807538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邮政编码:310053 联系人:张裕 联系电话:021-60897840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址: www.fund123.cn 6)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金钟路658号2号楼B座6层 法定代表人:燕斌 邮政编码:310353 联系人:凌秋艳? 联系电话:021-51507071 传真:021-62990063 客户服务电话:021-51507071 网址:www.66zichan.com 7)如在募集期间新增其他销售机构的,基金管理人届时将另行公告。 9、基金募集规模 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应不少于1000万份,基金募集金额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 10、发售时间安排 本基金自2015年1月23日起至2015年2月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敬请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基金的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初始面值发售,每份基金份额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注:M:认购金额;单位:元)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应在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5)/1.00=9,886.42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6.42份基金份额(含利息折份额部分)。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投资者不得撤销。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人交付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款项时,基金合同成立;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向销售机构查询。 2、基金的认购限制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全额交付认购款项。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最高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认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发起资金提供方使用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或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1、直销机构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妥的开户业务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户口本;如是第二代身份证,请提供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3)本人的储蓄账户或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银行账户名称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保持一致; 投资者如未满18周岁,还须提交其监护人签署的认可其投资行为的书面文件及能证明监护与被监护关系的有效证件原件; (4)《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权益须知》,本人签字; (5)《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问卷》,本人签字; (6)直销机构依法律法规要求或谨慎的原则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证件。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的开户业务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下转 B8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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