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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09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0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月16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经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未来发展以及产业布局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上述修订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为准。《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作修订。公司将在相关事项变更完成后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于刘元先生于2014年10月28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现公司股东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苏为科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 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可详见2015年1月2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浦发银行台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该笔授信将用用于银行承兑、贸易融资及流动资金等贷款的综合授信,以备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该笔授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临海支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该笔授信将用用于银行承兑、贸易融资、远期结汇及流动资金等贷款的综合授信,以备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该笔授信期限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临海支行申请不超过12,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该笔授信将用于银行承兑、国际结算及流动资金等贷款的综合授信,以备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该笔授信期限为一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杜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临海杜桥支行申请不超过8,4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该笔授信将用于银行承兑、贸易融资及流动资金等贷款的综合授信,以备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该笔授信期限为一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台州支行申请不超过9,9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该笔授信将用于银行承兑、贸易融资及流动资金等贷款的综合授信,以备公司未来资金需求。该笔授信期限为一年。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将于2015年2月6日14:30(星期五)在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5年1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附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苏为科先生简历 苏为科先生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2 月出生,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浙江省特级专家。一直从事药学相关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现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绿色制药技术与装备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省制药重中之重学科负责人、浙江省新药创制科技服务平台负责人、浙江省膜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药学会药物化学与抗生素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化工学会理事、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为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代码:002326 股票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5-1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2月6日(星期五)14:30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是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 2、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5年2月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5日—2015年2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5日15:00至2015年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苏为科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 年2月3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五大道1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311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2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2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2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5日15:00至2015年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人:关辉、戴涛、陈丽萍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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