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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2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 2015 年1月 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5 年1月20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董事 7 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拟将经营范围变更为: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参见附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参见附件,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董事会后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股东大会开会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公司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灯具、建筑用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发射装置)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的制造、研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十六条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便于更多股东参加的地点。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便于更多股东参加的地点。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附件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修订后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现场、网络方式进行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同时采取现场、网络方式进行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六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或者阻挠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投票权,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3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利永”)经营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拟对中超利永以货币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14,000万元,同时,中超利永管理层、紫砂工艺大师、紫砂经销商等自然人以货币的方式增加注册资本6,000万元。

中超利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合计20,000万元,由截止2015年 1 月 20日中超利永在册的部分股东及新增加的41名股东以其自有资金同价格增加出资。原股东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沈鹏、沈映斌共投入15,8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5,800万元,本次新增股东吕尧臣等41名共投入4,2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4,2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增资前股东名称增资后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中超电缆7,00070%中超电缆21,00070.00%
沈 鹏1,50015%沈 鹏2,7009.00%
蒋程华6006%蒋程华6002.00%
沈映斌4504.50%沈映斌1,0503.50%
蒋宁君2502.50%蒋宁君2500.83%
杨其明1001%杨其明1000.33%
夏 宁1001%夏 宁1000.33%
   上海春秋堂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1000.33%
   宜兴市天地方圆艺陶苑1000.33%
   吕尧臣1000.33%
   谭泉海1000.33%
   顾绍培1000.33%
   李昌鸿1000.33%
   曹亚麟1000.33%
   季益顺1000.33%
   毛国强1000.33%
   徐达明1000.33%
   李守才1000.33%
   程 辉1000.33%
   束旦生1000.33%
   华 健1000.33%
   张振中1000.33%
   唐斌杰1000.33%
   高雪峰1000.33%
   吴界明1000.33%
   吴东元1000.33%
   李寒勇1000.33%
   范国华1000.33%
   黄云云1000.33%
   朱勤勇1000.33%
   周宇杰1000.33%
   马璟辉1000.33%
   张 寅1000.33%
   吴云峰1000.33%
   王 强1000.33%
   刘 进1000.33%
   袁小强1000.33%
   鲍 青1000.33%
   王 祥500.17%
   尹旭峰50

50

0.17%
   王雪锋500.17%
   符 敏3001.00%
   许幼红2000.67%
   徐 磊1000.33%
   陈荷娣1000.33%
   史雪权1000.33%
   史秋云1000.33%
   裴 俊500.17%
合计10,000100%合计30,000100%

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中超利永21,000万元的出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春秋堂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

注册号:310115001768696

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738号

2、公司名称:宜兴市天地方圆艺陶苑

注册号:320282600301689

地址:宜兴市丁蜀镇南环路

3、姓名:吕尧臣

身份证号码:32022319401229****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公园路

4、姓名:谭泉海

身份证号码:32022319390705****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外油车路

5、姓名:顾绍培

身份证号码:32022319450517****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山村

6、姓名:李昌鸿

身份证号码:32022319370526****

地址:宜兴市陶都路6号

7、姓名:曹亚麟

身份证号码:32022319540902****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东贤新村

8、姓名:季益顺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00107****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公园路191号

9、姓名:毛国强

身份证号码:32022319450629****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通蜀路

10、姓名:徐达明

身份证号码:32022319521212****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周墅村顺伟小区

11、姓名:李守才

身份证号码:32022319540619****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均陶新村15号

12、姓名:程辉

身份证号码:32022319440430****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东风新村

13、姓名:束旦生

身份证号码:3202231944061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陶机新村144号

14、姓名:华健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40521****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混堂弄79号

15、姓名:张振中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40607****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村河东24号

16、姓名:唐斌杰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81020****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山二村73号

17、姓名:高雪峰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01030****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边庄

18、姓名:吴界明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30719****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中兴村

19、姓名:吴东元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20502****

住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阳羡新村191号

20、姓名:李寒勇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51009****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解放西路94号

21、姓名:范国华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9101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尹家村巷里

22、姓名:黄云云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91212****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中兴村49号

23、姓名:朱勤勇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70911****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湖光居委台西组

24、姓名:周宇杰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7081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土城路207号

25、姓名:马璟辉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60813****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蜀山村西建

26、姓名:张寅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40907****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三洞桥村后洋

27、姓名:吴云峰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50726****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彩陶新村33号

28、姓名:王强

身份证号码:32022319820111****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彩陶新村1号

29、姓名:刘进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9041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张边

30、姓名:袁小强

身份证号码:32028219730228****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蜀山村网上村

31、姓名:鲍青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81015****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湖渎村

32、姓名:王祥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5092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公园路

33、姓名:尹旭峰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6050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大浦镇洋岸村南湾

34、姓名:王雪峰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71126****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大浦镇汤庄村林义渎

35、姓名:符敏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90528****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东虹新村213号

36、姓名:许幼红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10813****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荆阳新村64号

37、姓名:徐磊

身份证号码:34050419831221****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六村42栋(长宁)

38、姓名:陈荷娣

身份证号码:32022319671113****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江南春

39、姓名:史雪权

身份证号码:33022219720917****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宗汉街道史家村史莫赵戴1组

40、姓名:史秋云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5071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蠡苑55号

41、姓名:裴俊

身份证号码:32022319710824****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丁蜀镇湖光居委小圩组

本次的自然人股东均不是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自然人,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

住所: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飞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紫砂壶,书法、绘画作品(不含文物),工艺美术品,家具,玻璃制品,瓷器、陶器的销售;日用百货的零售。

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936.48万元,负债总额 4,914.12万元,净资产10,022.37万元,2013年1-12月营业收入 1,609.21万元,利润总额46.97万元,净利润 22.3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 2014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0,889.81万元,负债总额 20,676.18万元,净资产10,213.63万元,2014年1-9月营业收入3,600.71万元,利润总额152.62万元,净利润 91.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的自然人为中超利永的管理层、紫砂工艺大师、紫砂经销商等。它将有利于充分调动中超利永管理团队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创造性,有利于紫砂大师及相关从业人员进一步推动紫砂事业,有效促进可持续发展。资金将主要用于补充运营资金及陆续在全国各地开设紫砂会所。本次增资是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作出的决策,但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市场风险、政策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实现盈利也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增资完成后,中超利永仍然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对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增资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洲电磁线”)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内容分别详见 2014 年01月02日、2014年01月02日、2014年01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鉴于上述担保已经到期,为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同意对锡洲电磁线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金额为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 1,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金额为 4,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锡洲电磁线法人及股东郁伟民对本次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了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

(1)名称: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无锡新区旺庄锡南配套二期 C-15 号地块;

(3)成立日期:2004 年5月8日;

(4)法定代表人:郁伟民;

(5)注册资本:6,633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一般经营项目:电磁线、金属杆、丝、管、电工器材、电线电缆的生产销售;自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3年12 月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81,950,113.93 元,负债总额 478,114,872.45 元,净资产 203,835,241.48 元,2013年1-12月营业收入 1,161,522,789.87 元,利润总额 26,856,739.08 元,净利润 25,244,226.25 元;

截止 201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672,028,776.73元,负债总额 449,023,234.17元,净资产223,005,542.56元,2014年1-9月营业收入904,318,334.67元,利润总额22,664,066.01元,净利润 19,170,301.08元。

锡洲电磁线的资产负债率为66.82%。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无锡锡洲电磁线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合计为 1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限均为 1 年。

四、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3,72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92,896.76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2,620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7.2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91,796.76万元,占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7.79%。本次担保金额超出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78,000万元,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0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 年7月23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8月8日公司201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有效期为壹年。(详情请见 2014 年7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目前,公司接到中超新材料的通知,中超新材料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综合授信申请3,000万元全部撤回,同时本公司为中超新材料提供 3,000 万元的担保责任予以解除。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3,720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92,896.76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22,620万元,占 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7.20%,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 91,796.76万元,占2013 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7.79%。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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