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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 集中供热项目投资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投资方(以下简称"本项目")。 一、项目背景 满城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促进当地纸制品加工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快满城县纸 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决定公开择优选择集中供热项目投资方。具体评选过程为:各拟投资项目方报名申请--县政府召开由行业专家、上级发改环保部门领导、纸制品加工企业参加的项目论证推选会--全体纸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实名投票,根据投票结果确定集中供热项目投资方。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 2、项目投资额:约7亿元人民币(以最终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由公司独资建设。 3、项目选址:拟建于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大册营镇纸制品工业园区(注: 以下简称"园区"。园区总面积达44.3平方公里,内有造纸企业约80家,其中生活用纸50余家,板纸20余家,纸制品深加工企业200余家,造纸机械制造企业10余家。年用蒸汽量约400万蒸吨) 4、项目所用燃料:神木煤、园区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浆以及造纸污泥等生物质。 5、项目建设周期:两年。考虑到园区企业用热需求,拟于2015年底之前完成2台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建设,同时全部完成供热管网的建设,保证企业用热。 6、项目销售收入来源:集中向园区内企业供热,并建设配套的背压发电机组实现热电联产而获得的供热及发电收入。以及在建设及营运园区内产生的废纸浆以及造纸污泥等生物质综合处理项目获得的收入。 三、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项目的获得将加大公司在环保产业方面的比重,扩大公司的销售额及盈利。 2、本项目的实施在靠近北京的满城县,将加快推进纸制品加工区分散燃煤锅炉淘汰进程,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有利于推动京、津、冀地区的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并为当地纸制品加工产业进一步发展创造空间。 3、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本项目投资协议而对协议当事人形成依赖。 4、若本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2015 年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本项目的主要供热对象为纸制品加工区的企业,企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本项目收入。 2、本项目的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纸制品加工区供热及发电上网,燃料价格及国家政策的变化将影响供热收益及上网电价。 3、本项目中的发电部份尚需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才能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其批准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4、目前只是确定公司入选为本项目实施单位,本项目的有关内容仍需在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规定,本项目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项目后期具体投资方案、合同等将按相关权限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日2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0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月20日上午开市起临时停牌。 1月20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公司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唯一实施单位。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开市起复牌(股票简称:长青集团,股票代码:002616),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复牌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披露的《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经公司核查后发现部分内容有误,现将更正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告原文: 1月20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公司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唯一实施单位。 二、更正后: 1月20日下午,公司接到通知,在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论证推选会上,公司在多家企业参与的竞争中胜出,被选定为满城县纸制品加工区集中供热项目的投资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复牌公告》中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强临时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避免出现类似错误。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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