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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5-00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的通知 2015-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5年1月30日下午14:00点在成都市永丰路55号明悦大酒店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1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由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更改为: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 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事项均不变,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月29日—2015年1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5:00—2015年1月3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成都市永丰路55号明悦大酒店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月26日(星期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 7、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股权登记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授权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 2.6 认购方式 2.7 限售期 2.8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11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受让成都嘉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 邮政编码:610041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联系人:居平、周理江 3、登记时间 2015年1月27日8:30 —11:30,14:00 —17:00(传真登记截止日期为2015年1月27日17:00)。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对会议审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月30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投票证券代码:362023,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输入买入指令; ②输入证券代码362023; ③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于议案二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该9项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④对议案1、2、3、4 、5、6、7、8、9或总议案进行表决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表决时,如果先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已投票表决的各议案以已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各议案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⑤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⑥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4)计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表决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前发出,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上午11:30后发出,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①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票时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月29日15:00至2015年1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3、查询投票结果 股东可在完成投票当日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投票查询”功能既可以查询互联网投票记录也可以查询交易系统投票记录。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7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2015年1月30日召开的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愿进行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4、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明(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1月26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002023海特高新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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