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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03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以书面通知、传真及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石明达先生主持。公司11名董事均行使了表决权,会议实际有效表决票11票。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出口创汇额上升;同时,因日元贬值,公司也增加了从日本采购设备。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在201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实际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适时实施。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002156 证券简称:通富微电 公告编号:2015-004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 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出口创汇额上升;同时,因日元贬值,公司也增加了从日本采购设备。为锁定当期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将在2015年继续与银行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保值需要,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交易的交割期与预测付款或回款期一致,且交易金额与预测付款或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远期结汇业务。本次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三、拟投入的资金金额和业务期间 公司拟在2015年度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预计远期结售汇累计总额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实际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适时实施。 四、外汇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方向与外汇远期汇率报价方向不一致的风险:鉴于经济形势的多变性,存在即期汇率市场价格出现剧烈变化,若远期结售汇确认书约定的远期结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当客户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结汇,造成公司损失。 4、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供应商履行合同可能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时,如果远期结售汇汇率已远远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公司将会提出要求,与客户或供应商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内控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为防止客户支付违约,影响远期合约的交割,公司高度关注应收账款的变动,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进行外汇远期结售汇基于公司的进口设备采购合同,不超过合同约定的设备价款,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2、公司已就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内控制度》。 3、我们同意公司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业务规模(不超过等值1亿美元)和业务期限内(201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同意实际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适时实施。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富士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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