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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3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月27日收到江奎先生、董平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江奎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董平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江奎先生、董平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江奎先生和董平先生在辞职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目前,江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2,697股,董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6,220股,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 江奎先生和董平先生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的履行了各项职责,在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改革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江奎先生和董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张秀文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鉴于江奎先生、董平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拟增补公司董事2名。本届董事会提名吴汝江先生、唐国庆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上述人员简历参见附件) 增补成员将由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增补吴汝江先生、唐国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李殿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李殿和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的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任李殿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15-006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汝江先生,1960年出生,大学文化,高级经济师。历任潍坊市工商银行科长、办公室主任、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山东省工商银行营业部(原济南市分行)总经理、党委书记,民生保险经纪公司董事长、民生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现任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董事,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总监,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具有丰富的财务及金融管理经验。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金融总监,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唐国庆先生,1971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金融理学与应用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2月加入公司,历任潍柴动力财务部副部长,山东巨力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潍柴重机财务总监、财务部长,山东重工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集团纪委委员,山重建机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锐驰机械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山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和资本运营经验。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李殿和先生简历: 李殿和先生,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89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山推工程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国际事业本部副本部长,国内营销事业部总经理,海外发展部部长,山推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推兖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国际贸易运作和企业运营管理经验。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27日上午9时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均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芸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李殿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李殿和先生简历参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15-006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李殿和先生简历: 李殿和先生,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89年7月加入公司,历任山东山推工程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山推工程机械成套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国际事业本部副本部长,国内营销事业部总经理,海外发展部部长,山推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山推楚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山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山推兖矿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具有丰富的国际贸易运作和企业运营管理经验。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至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5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109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2、会议提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深圳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5年2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327国道58号公司总部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袁 青 宋 政 刘秀明 联系电话:0537-2909532,2907336 传 真:0537-2340411 邮政编码:27207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流程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0680 (2)投票简称:山推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山推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①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对于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如议案1为增补董事候选人,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③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2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股东出席会议期间,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说明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召开的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 1、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委托人可在“同意票数”栏内填写表决票数,作出投票指示,否则无效。 2、如果委托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则受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议案投票表决。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2: 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说明 一、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名单的议案》享有的总表决权数为:总表决权数=股份数量×2; 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行使表决时,可将其所享有的总表决权数在上述董事候选人中自由分配,用于向每一董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的最小单位应为一股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或零; 三、每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向所有董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但可以低于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差额部分视为股东放弃该部分的表决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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