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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1-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2015-006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00万元左右。 (三)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812,037.53元。 (二)每股收益:-0.7520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预计2014年年度经营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如下: 1、上年同期原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66,553.85万元; 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预计增加约9,300万元。 公司已分别在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予以警示说明。 以上相关信息详见2014年4月29日、8月26日、10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4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公告编号:临 2015-007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该事项已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核准,核定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64)。 公司于近日发行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东湖高新CP001"),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1月27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该期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发行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为6.20 %,起息日为2015年1月27日,兑付日为2016年1月27日。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的有关文件已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刊登。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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