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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015-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14年10月27日披露的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至-2,500万元。 现经财务部门初步核算,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上述范围内(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 二、关于公司债券可能被实行风险警示的提示 如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公司将亏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对公司2012年7月发行的2亿元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康盛债,债券代码:112095)停牌一天(披露日为非交易日的,于次一交易日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 三、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联系人:鲁旭波 电话:0571-64837208 传真:0571-64836953 电子邮箱:xubolu@yeah.net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5年4月17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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