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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15-00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了《陕西银监局关于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陕银监复[2015]2 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开业。 二、该公司中文名称为"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BYD Auto Finance Company Limited"。公司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路60号西安银行大厦25层。 三、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80%; (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20%。 四、核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人民币业务: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四)从事同业拆借; (五)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前的手续。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1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猛狮科技,证券代码:002684)于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确认,因筹划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3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于2015年3月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有关资产重组的相关协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箹一五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5-06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协议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日收到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物产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浙江省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5】55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将浙江物产集团所持公司15,249.7693万股股份转让给浙江省综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资公司")。 二、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综资公司持有15,249.76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3%。 三、请浙江省国资委指导国有股东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维护国有权益,及时收取股份转让收入,并严格按计划使用。 四、请相关方持本批复及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五、请浙江省国资委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六、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豁免综资公司相应的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继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箹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银泰资源 公告编号:2015-004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2日,公司接到第三大股东侯仁峰通知,侯仁峰将其持有的本公司9,200,000股股份质押给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质押手续已办理完毕。 2012 年3 月26 日,侯仁峰在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非经银泰资源书面许可,本人不得将重组获得的股票质押给任何他方,亦不以托管、信托等其他方式将股东权利委托或让渡给任何他方"。 侯仁峰在此次质押前,征求了公司的意见,公司经研究认为此项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侯仁峰本人承担。 侯仁峰持有公司197,987,76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24%。截至目前,侯仁峰累计质押股数60,2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5%。 特此公告。 银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按照有关规定自2014年11月28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为保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目前,相关事项仍在与相关方及有关部门商议、咨询、论证,同时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和评估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各位投资者谅解。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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