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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过渡期折算结果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2日披露的《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规则及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相关规则公告》及基金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操作期间结束后,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时间自2015年1月6日(含)至2015年2月2日(含)。过渡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日,即2015年2月2日收市后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折算日日终,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包括投资人过渡期申购的基金份额、保本周期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基金份额折算比例=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折算前基金份额总数×1.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基金份额以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并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数。
经本公司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2015年2月2日本基金折算前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7元,依据前述折算规则确定的折算比例为1.206857008。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由680,438,476.80份调整为821,191,943.97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基金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并进行变更登记,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
如下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持有至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时将适用于保本条款:
基金份额持有人转入当期保本周期的保本金额:指自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当期保本周期并经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且于当期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后)与该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之乘积。
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申购的保本金额:指基金份额持有人于过渡期申购并经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且于当期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后)与该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之乘积加上为相应基金份额所支付的申购费之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过渡期转换入的保本金额:指于过渡期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入本基金并经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且于当期保本周期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份额数(折算后)与该折算日基金份额净值(即1.000元)之乘积加上相应基金份额的申购补差费之和。
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的起始日为2015年2月3日,保本周期为3年,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2月3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15-012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二大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李建国先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5年2月2日,李建国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6%)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2月2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2月1日。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由于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利润补偿的潜在风险,据此,李建国先生向公司出具《声明函》声明,其本人将在公司的要求下采取下列措施(之一或合并)以确保利润补偿措施切实得到保障:
1.李建国先生以其他自有资产对利润补偿提供偿债保证,并按照皇氏集团的要求办理抵押/质押等债务担保手续;
2.李建国先生寻觅符合皇氏集团认可的第三方,对利润补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或以上述第三方的合格资产向皇氏集团进行抵押/质押以保障利润补偿。
综上所述,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其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
截止本公告日,李建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52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33%。李建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2,300,000股(含本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4.62%。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643 证券简称:烟台万润 公告编号:2015-001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5号),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050.54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核准文件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按发行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焕杰、于书敏
联系电话:0535-6101017
传真:0535-6101018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单晓蔚、安薇
联系人:李昕
联系电话:010-59026609
传真:010-59026601
特此公告。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2月04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15-00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
资金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月28日,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
根据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13次工作会议公告,并购重组委将于2015年2月6日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向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合众思壮,股票代码:002383)继续停牌,待公司公告并购重组委的审核结果后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5-006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2月8日开市起停牌。
停牌后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对该重大事项的方案进行了论证,并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了沟通,目前该事项还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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