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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志达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9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夏德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0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3,774.37万元(含利息,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支付位于海宁市海昌路西侧、学林路南侧商业商务用地的土地转让款及相应房产购置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的金额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5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00元,共计募集资金56,07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43.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3,026.9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3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875.6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151.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67号)。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5年1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9,203.6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26.7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774.3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15年1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相关情况说明 (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区域客户集中度等均已发生较大变化,为紧跟全球市场格局变化,充分发挥项目功能,报告期内,公司对“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了两次变更: 1.根据公司 201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变更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等; 2.根据公司2012年12月3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募投项目“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印度金奈网点实施主体变更为在印度金奈设立的子公司,项目投资金额不变,其他不变。 (二)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三) 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 根据公司2011年5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1年12月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 根据公司2011年12月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实际使用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已于2012年6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3. 根据2012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闲置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超募资金 1,634.3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原因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全部投入完成,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主要节余原因如下: (一)由于实验室建设、设备投资费用等节省,截至2015年1月30日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056.78万元,尚节余募集资金1,943.22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由于市场环境、各地宏观经济与政策的变化,公司调整了部分地区的营销战略,主要调整减少了在金奈与蒙得维的亚的投入,截至2015年1月30日,全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累计投入2,039.45万元,尚节余募集资金960.55万元。目前该项目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截至2015年1月30日,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826.70万元。 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共计节余募集资金3774.37万元(含利息),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7.24%。 公司现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对经营办公场所的需求,解决现有办公场所交通不便利、周边配套设施不全等局限性问题,公司已于1月23日成功竞得海宁市海昌路西侧、学林路南侧商业商务用地,公司将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后续支付土地及房产等相应款项。 公司此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前次募投项目尚有少量质保金尚未支付,后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74.37万元(含利息),使用该笔资金用于支付位于海宁市海昌路西侧、学林路南侧商业商务用地的土地转让款及相应房产款项,有利于解决现有办公场所交通不便利、周边配套设施不全等局限性问题,此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此事项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此表示同意。 七、保荐机构意见 兄弟科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2月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公司全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兄弟科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兄弟科技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涉及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15-01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朱益飞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其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如下: 一、个人简历: 朱益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2011年5月起就职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2013年10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 :2013-2A-072)。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朱益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西山路612号1006-1008室 联系电话:0573-80703928 传真号码:0573-87081001 电子邮箱:zyf@brother.com.cn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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