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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78 证券简称:火炬电子 公告编号:2015-004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者"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火炬电子 股票代码:603678)于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吉祥 公告编号:2015-002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份变动属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增持,持股比例未达到5%,不触及要约收购。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本次第一大股东的变更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公司第一大股东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的股东名册结果显示,截止至2015年1 月30日,许加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41,725,205股(占总股本的2.198%),超过广东梅雁吉祥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广东梅雁吉祥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170万股,杨钦欢先生持有其10.39%的股权,被认定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止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未收到许加元先生对公司的任何书面函件或通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实际控制人的定义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关于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认定的相关规定,公司认为本次第一大股东的变更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 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5-008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 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5】12号),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中国证监会在审查公司2014年1月24日提交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的行政许可申请过程中,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撤回广东奥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主动要求撤回该申请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2118 证券简称:紫鑫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6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4年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原定为2015年2月11日,现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进展情况,预计2014年年度报告不能在原定预约时间披露。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将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变更为2015年2月17日。公司对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4日 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关于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月30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2月2日为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折算基准日,现将折算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2月2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元,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折算比例为1.00624300,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73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基金份额相应增加0.00624300份。折算新增份额已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赎回业务,基金份额持有人自2015年2月4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
关于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A类 新增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视天下")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2月4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晟视天下代理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A类基金代码:000734)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晟视天下客户服务热线:4008188866,访问晟视天下网站http://shengshiview.com/;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华泰证券为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2、代销机构网点 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的各指定网点进行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认购及其他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华泰证券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 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97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hsbcjt.cn 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 4、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新增华泰证券为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基金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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