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02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5-02-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964,87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1月6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14】50号”文件《关于核准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674,239股,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为37,196,955股,并于2014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后公司总股本226,696,955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Omnivision Holding(Hong Kong) Company Limitd、英菲尼迪—中新创业投资企业、Gillad Galor、苏州泓融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德睿亨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4家公司及1名外籍自然人。锁定期自2014年2月10日起12个月,该部分股票将于2015年2月10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的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前,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除“自晶方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晶方科技的股份,也不由晶方科技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外,无其他上市特别承诺。 截至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由于中新创投直接和间接持有英菲中新50%的出资,根据中新创投的持股承诺,其通过英菲中新间接持有公司的6,724,819股股票仍处于限售期。而英菲中新其他股东间接持有的公司限售股可上市流通,故英菲中新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6,724,819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724,819股。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42,964,870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注:公司第四大股东英菲尼迪—中新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英菲中新”)为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公司第二大股东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创投”)为英菲中新的有限投资者,出资比例为49.50%。此外,华亿创业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为英菲中新的必备投资者,出资比例为1.00%。而中新创投持有华亿创业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50%的出资,即中新创投直接和间接持有英菲中新50%的出资。根据中新创投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发行前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此英菲中新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6,724,819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注:其他是指公司股东英菲尼迪-中新创业投资企业所持股份,英菲尼迪-中新创业投资企业为非法人制中外合作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为非法人。 七、上网公告附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3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