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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0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减持情况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2月6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尤玉仙女士的通知,尤玉仙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4年11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5.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64%;于2014年11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07%;于2015年2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7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77%,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66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48%。本次减持完成后,尤玉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156.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378%,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4年9月2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尤玉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63.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24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本次减持的前两笔减持股数累计共285.4万股,成交时间在2014年11月,根据相关规定,尤玉仙女士2015年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数量应为2014年末持股总数(4534.05万股)的25%,为1133.5125万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尤玉仙女士所持股份的质押情况导致2015年1月5日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与前述股数存在差额,为755.5125万股,故截至本公告日账面无限售条件股份仅为0.05万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尤玉仙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尤玉仙女士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后,尤玉仙女士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第二大股东。尤玉仙女士与尤丽娟女士、尤友岳先生、尤友鸾先生、尤雪仙女士、章棉桃女士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791.6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983%。 4、关于未来减持计划:尤玉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2014年9月18日起连续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4-053)。尤玉仙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自2014年9月18日起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10.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3873%。 5、本次减持股东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证明。 特此公告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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