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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 2015-02-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691号文核准(核准日期2013年5月23日)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6月2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的封闭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申购、赎回、转换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封闭期,至少到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12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洪小源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沈康 联系电话:(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三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产品规划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长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特定资产管理部、研究部和国际组。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特定资产的管理和客户咨询服务。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国际组负责公司海外投资业务中与权益类资产管理和研究相关的工作。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户服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4年9月30日,公司总人数为389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4%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洪小源先生,双硕士,董事长。1988年以来曾就职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司,后历任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中國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及资本管理委员会主任。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起,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主席。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1993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吴姚东先生,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董事。2002年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公司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董事、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总裁、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年至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1982年8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IS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1996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北京证券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洪小源先生,简历同上。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陈凯杨先生,硕士。1999年至2003年在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7年至2009年在北京大学学习,获金融学硕士学位。2008年至2010年在清华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金融财务工商管理联合培训班学习,获MBA学位。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在深圳发展银行任交易员。2005年10月至2008年5月在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任债券交易员。2008年5月至12月在长城基金公司机构理财部任投资经理。2009年1月再次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投资经理兼任固定收益研究员、社保202组合投资经理助理。现任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2年12月-至今)、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至今)的基金经理)、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至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25日至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22日至今)。 魏桢女士,学士。2000年至2004年在吉林大学财政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2004年8月至2008年6月在厦门市商业银行工作,任资金营运部债券交易员。2008年7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部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固定收益研究员。现任博时理财30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1月-至今)的基金经理)、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06月26日起至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25日至今)、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3年8月22日至今)、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10月22日至今)、博时天天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08月25日至今)、博时月月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09月22日至今)、博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09月18日至今)。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吴姚东、董良泓、邵凯、万定山、黄健斌、魏凤春、李权胜。 吴姚东先生,简历同上。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万定山先生,硕士。1999至2000年曾在海尔集团工作。2004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年金账户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成长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赵会军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170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6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380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44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2. 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1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5)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6)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5)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法定代表人:洪小源 电话:010-65171166 传真:010-65187068 联系人:许鹏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 31358666 传真:021- 3135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四、基金名称 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类型 债券型 六、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存续期间为不定期。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该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年的期间,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不超过15个工作日的期间。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本基金力争战胜业绩比较基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持续增值。 八、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不含一级市场申购分离交易可转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在开放期前三个月和后三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公司债、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或权证,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股票增发。本基金不投资可转换债券,但可以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分离出来的债券(不含一级市场申购分离交易可转债)。 在以上战略性资产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补充的方法,确定资产在非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等)和信用类固定收益类证券之间的配置比例。 (2)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通过买入与封闭期适度匹配的债券,并持有到期,或者是持有回售期与封闭期适度匹配的债券,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同时,根据所持债券信用状况变化,进行必要的动态调整。在谨慎投资的前提下,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主要从四个层次进行独立、客观、综合的考量,以筛选出合适的投资标的。 第一,基于全部公开信息对已经上市或待上市债券的发行主体进行研究,内容主要涉及发行人的股东背景、行业地位及发展趋势、担保方式及担保资产、外部增信质量、自由现金流量动态、债务压力、再融资能力等,并从以上角度对发行主体进行精细化分析和归类,规避同一信用等级中外部评级偏高以及信用风险偏高的个券,甄选同一信用评级中内生资质及外部增信好的个券,纳入债券池。 第二,使用基金管理人内部的信用评估体系对备选个券进行评分,着重考察发行人的偿债能力、现金管理能力、盈利能力三个核心要素。 第三,对市场同类可比债券、信用收益率曲线、市场交易活跃度、机构需求进行偏好分析,对个券进行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综合定价,判断其合理估值水平。 第四,根据市场结构与需求特征,在前三个层次的分析基础上,对个券进行深入的跟踪分析,发掘其中被市场低估的品种,在控制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对低估品种进行择机配置和交易。 本基金还将综合考虑债券投资的风险收益以及回购成本等因素,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利用买断式回购、质押式回购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资金,并购买剩余年限相对较长并具有较高收益的债券,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获得本金和票息收入为主要投资策略,同时,密切关注债券的信用风险变化,力争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获得较高收益。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十、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1。 本基金选择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10%(每个封闭期首日,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根据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利率水平调整)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考虑如下: 业绩比较基准中的“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与本基金每封闭满1年开放一次的运作方式相匹配,其权重“110%”,与本基金通过信用管理,力争获得超越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力争获得持续超额收益的投资目标一致。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基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股指期货。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仓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三、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十四、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2、赎回费 在本基金开放期间赎回本基金的,不收取赎回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8月9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5、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6、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一)2014年11月0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二)2014年10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 (三)2014年09月2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四)2014年09月24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不代理销售博时开放式基金的公告》; (五)2014年09月22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部分基金增加中经北证为代销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六)2014年09月1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七)2014年09月0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及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八)2014年08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九)2014年07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十)2014年07月0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十一)2014年06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十二)2014年06月26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对直销网上投资者交易费率优惠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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