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5-009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2015-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经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建设工程施工款、垫资利息、律师代理费共计35,928,480.00元及相应违约金。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四环药业空港基地办公楼工程款付款协议》(以下简称"《付款协议》")纠纷案涉及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公司收回该项建设工程施工款等款项、费用,则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申请的基本情况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因《付款协议》纠纷于2015年2月9日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顺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顺义法院于2015年2月9日受理了天源公司的民事诉讼请求。 诉讼机构名称:顺义法院 诉讼机构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 原告:天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被告一: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地区三家店村北 被告二:北京四环空港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京密路南法信段8号 被告三:北京盈投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 (一)诉讼的案件事实 2013年7月31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就原告承建的被告一"四环药业空港基地办公楼工程"工程款付款事宜达成《付款协议》,《付款协议》主要内容为:"1、被告一共欠原告工程款41,528,480.00元;2、被告一应分别于2013年9月30日前、2013年12月31日前、2014年2月底前分三次付清全部工程款,并应于2014年2月底前支付垫资利息4,000,000.00元;3、如被告一逾期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按照41,528,480.00元的万分之五向原告支付违约金,直至履行《付款协议》完毕为止;4、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利息、违约金等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13年7月31日,被告三向原告提交了《保证函》,同意为被告一与原告签订的《付款协议》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签订《付款协议》后,被告一仅于2013年9月30日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0,000,000.00元,其余工程款至今未支付。 (二)诉讼请求的内容 1、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建设工程施工款31,528,480.00元、垫资利息4,000,000.00元、律师代理费400,000.00元,以上费用共计35,928,480.00元。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以41,528,480.00元为基数,按日支付万分之五,自2014年3月1日始计算至实际付清全部余款为止)。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1、2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判令被告一承担案件受理费,被告二、被告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付款协议》纠纷案涉及的应收账款单独计提了坏账准备,如果公司收回该项建设工程施工款等款项、费用,则将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一)民事起诉状 (二)《四环药业空港基地办公楼工程款付款协议》 (三)《保证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 2月10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