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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编号:2015-017号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民抗字第2108号、2109号民事裁定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北京惠华元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北京中电大厦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详细情况见2011年11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2011-055号公告、2013年3月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13-010号公告、2014年3月1日《中国证劵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4-018号公告。 三、判决情况 本公司与北京惠华元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11月15日作出【2005】海民初字第25437号、25438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应。本公司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诉。2014年11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作出京一分检民监【2014】11810000366、11810000367号民事抗诉书,以该调解书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为由对本案提出抗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诉讼判决结果对本公司当期利润不构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民抗字第2108号民事裁定书,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5】一中民抗字第2109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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