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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暂停(大额) 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94号)的规定,2月18日(星期三)至2月24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2月2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对于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不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本基金有权予以拒绝。 (2) 投资者于2015年2月13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规定,投资者于2015年2月17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2月25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分配; (4) 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投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5) 自2015年2月2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 若投资者于春节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7)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费)、010-68730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暂停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办发[2014]94号)的规定,2月18日(星期三)至2月24日(星期二)为节假日休市,2月25日(星期三)起照常开市。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对于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金额不应超过5万元(不含)。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或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本基金有权予以拒绝。 (2) 投资者于2015年2月13日15:00后在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拒绝;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规定,投资者于2015年2月17日申请赎回的本基金份额将于2015年2月25日起不再享受本基金的权益分配; (4) 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已签约的定投扣款、转换转出业务及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仍照常办理; (5) 自2015年2月25日起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6) 若投资者于春节假期前或假期间需要使用资金,请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所需时间,提前做好交易安排,避免因交易跨越假期而带来不便; (7)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费)、010-68730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新华财富金30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 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恢复正常申购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2、在此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项: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费)、010-68730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公告)、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原则和有关要求,自2015年2月11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进行估值,直至其恢复交易。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估值结果对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如下:
上述估值政策和有关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及各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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