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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5-00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完成吸收合并的公告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了控股子公司湖北汉新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新公司)的全部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整合资源,解决一厂多制的问题,公司决定以全资子公司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川一发)为主体,吸收合并汉新公司,合并完成后,保留汉川一发主体资格,汉新公司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以上事项公司已于2014年9月30日、10月20日、10月31日、11月13日和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2014-045、046、052、059、061、062)。2015年2月10日,汉新公司收到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注销登记的通知书,至此,汉川一发和汉新公司的吸收合并工作已全部完成,汉新公司依法注销。 鉴于上述两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合并双方简介 1、合并方:汉川一发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9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0号 主要办公地: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 法定代表人:江军 注册资本:8,616.48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000017795 主营业务:发电;粉煤灰综合利用;热力销售;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持有效资质证经营);煤炭批发经营。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公司100% 2、被合并方:汉新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2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 主要办公地:湖北省汉川市新河镇电厂路 法定代表人:赵虎 注册资本:63,66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420000400000486 主营业务:建设经营2×33万千瓦燃煤发电机组的汉川电厂二期工程,生产和销售电力;开发和经营电力生产过程中与电力相关的副产品(如煤灰)。 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公司100% 三、吸收合并方案 1.由汉川一发为主体,吸收合并汉新公司,合并完成后,保留汉川一发主体资格,汉新公司按法定程序予以注销; 2. 合并基准日(2014年10月31日)汉川一发实收资本总额为8,616.48万元,净资产总额59,245.11万元;汉新公司经审计后实收资本总额63,660万元,净资产总额83,120.95万元。吸收合并完成后,汉川一发注册资本不变,仍为8,616.48万元,由公司全额出资。 3. 合并完成后,汉川一发对汉新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及权益享有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4. 合并完成后,汉新公司职工由汉川一发负责安置。 四、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提高运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初步解决了一厂多制的问题。本次吸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没有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汉川一发、汉新公司 营业执照 2.汉川一发、汉新公司 合并协议书 3.汉新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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