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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晋信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2日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由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数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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