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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41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3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3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60元,共计募集资金89,999.8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8,499.82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5.8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8,263.9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8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6,760.35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62.68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89.07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86.2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5,449.4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48.91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6,663.4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协定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120408502921901624292,184,295.63协定存款账户
12040850292190161181,000,000.0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3300163613505998988693,450,367.63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186,634,663.2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1,1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882,639,813.00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54,494,211.48元,其中2014年度投入86,890,735.80元,募集资金结余额为266,634,663.26元。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1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议案》。截至2011年2月2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19,937,566.24元,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9,937,566.24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1〕1677号)。

4. 本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公司2014年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批准(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2014年12月30日)起的12个月,该流动资金实际开始使用的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截至2014年12月31日,80,00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266,634,663.26元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结余,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6,634,663.26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可继续投入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6,634,663.26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况说明

201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已投产的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建设项目第一期认证和生产情况订购了第二期的主要设备和配套设备,预计该项目将于2015年12月底左右投产。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需要将该项目继续延期,对“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将原预计的“完全建成时间”由2015年6月推迟至2016年6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8,263.9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689.0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449.4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本年度

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2)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110,000.00110,000.008,689.0765,449.4259.50%2016年6月[注][注] 
合 计 110,000.00110,000.008,689.0765,449.4259.5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3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4之说明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实施完毕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一)5之说明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中一期(15,000吨)已完工投产;二期(15,000吨)尚处于建设中。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0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勇军先生、王玉萍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郑勇军先生、王玉萍女士辞职后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新任独立董事就任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卫书先生、平衡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黄卫书先生、平衡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简历附后。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14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黄卫书先生、平衡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聘任黄卫书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委员,聘任平衡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卫书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年生,本科。历任海宁市团委书记、马桥镇党委书记、盐官镇党委书记、海宁市市长助理、嘉兴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嘉兴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海盐县委书记、海盐县县长及党组书记、2006年11月至2011年9月曾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2011年9月至2012年12月曾任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黄卫书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平衡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生,四川大学本科毕业,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现任职于海宁正明资产评估师事务所,任所长,兼任海宁正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及党支部书记、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海宁市首届信访评议团评议员。

平衡先生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0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议案》,需要将募投项目继续延期,将项目完成时间调整到2016年6月30日。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及存储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900,000,000.00元,拟投资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非公开发行48,387,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8.60元,募集资金总额899,99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7,358,387.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82,639,813.00元,设专户存放在本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海宁市支行(专户账号:33001636135059989886)RMB442,499,1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专户账号:1204085029219016118)RMB442,499,1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86号《验资报告》。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并经公司2010年8月31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募投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11,993.76万元先行投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1]1677号《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11,993.76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及延期原因

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目前正处在实施阶段,第一期1.5万吨帘子布项目已投入生产,第二期1.5万吨帘子布项目尚处于建设前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支付募投项目款654,494,211.48元。

因欧债危机、宏观经济形势低迷导致下游需求疲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节约运营成本,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201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已投产的1.5万吨帘子布产品认证和生产情况,订购了第二期的1.5万吨帘子布项目的主要设备和配套设备,预计2015年12月底左右投产。因此公司需要将募投项目继续延期,将完成时间调整到2016年6月30日。

四、拟调整实施进度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具体投资计划为:

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建设期投产期项目审批

备案情况

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110000万元2年1年已经浙江省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同意备案,备案号:0481130318403057059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历次调整情况

2013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调整后具体内容为:

项目名称原预计实施时间调整后实施时间
开始建设日期完全建成日期开始建设日期完全建成日期
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2010年6月2013年6月2010年6月2015年6月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项目名称累计投入金额实施进度
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654,494,211.48元59.50%

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内容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司审慎测算,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完成日期如下:

项目名称2013年8月26日调整计划完成时间调整后实施时间
开始建设日期完全建成日期开始建设日期完全建成日期
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2010年6月2015年6月2010年6月2016年6月

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投资进度的调整使得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后。

2、在宏观经济低迷下游需求疲软,公司产品需要较长时间认证的情况下,公司采取延期实施募投项目第二期的进度,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努力推动帘子布项目的认证工作,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完工。在延期募投项目期间,公司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时间延后,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效益延后的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目前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未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的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对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同意公司对“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海利得公司本次对年新增30000吨高模低收缩涤纶浸胶帘子布项目投资进度进行的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安全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广发证券对浙江海利得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 利 得 公告编号:2015-010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变更前: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变更后: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石塑地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相关审批部门批准后为准,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脑喷绘胶片布、土工格栅材料、PVC涂层材料、篷盖材料、聚酯工业长丝、聚酯切片、帘子布、帆布、石塑地板、高分子材料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其他董事会决议决定表决方式。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其他董事会决议决定表决方式。

董事会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的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11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办理2015年度银行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授信金额情况公告如下:

银行名称2015年拟申请额度 (万元)
1.中国工商银行海宁支行37000
2.中国银行海宁支行40000
3.交通银行海宁支行40000
4.中国农业银行海宁支行15000
5.兴业银行海宁支行20000
6.中国建设银行海宁支行40000
7.招商银行海宁支行30000
8.中信银行海宁支行20000
9.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注1)30000
10.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10000
11.平安银行嘉兴海宁支行20000
12.浙商银行嘉兴海宁支行10000
13.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10000

(1500万美元)

14、中信银行(国际)7000

(1000万美元)

15、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6000
 合 计335,000

注1: 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贷款,需利用公司国有土地使权和固定资产(房屋、设备)为抵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申请最高额度为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以上抵押贷款的抵押期限按照实际贷款情况,依据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执行。

为便于银行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抵押、开具保函等相关文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12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产品出口比例不断提升,基本为自营出口,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决定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公司拟在银行办理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业务期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并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销售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远期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同时,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13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生产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公司将遵守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并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以及《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阶段性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对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管理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二、投资标的

投资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不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国债回购、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三、投资额度

2015年度内投资资金额度累计不得超过2.5亿元,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投资要求

公司运用阶段性富余自有资金,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不包括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国债回购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市场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应对2015年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确保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同时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应视现金流情况做出投资产品赎回等退出安排,投资该类产品不能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五、风险管控

董事长根据《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和本规定行使该等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另外公司应安排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投资资产进行检查,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等机构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稳健,销售规模不断扩大,有着比较充裕的资金。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以及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相应银行理财产品等。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14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2月10日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目的

公司作为涤纶工业丝、帘子布、灯箱广告材料的生产商,生产经营需要大量的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董事长带领公司期货领导小组开展工作,作为管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按照公司已建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董事会同意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预计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期货交易所精对苯二甲酸(英文名:Pure Terephthalic Acid 缩写:PTA)和聚氯乙烯(英文名Polyvinylchloride缩写:PVC)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公司预计在2015年度内,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定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与客户锁定的产品价格和数量情况,使用自有资金适时购入相应的期货合约,在现货采购合同生效时,做相应数量的期货平仓。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熨平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化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原材料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期货交易上的损失。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且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同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2015年度内,公司预计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六、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境内期货市场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1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3月4日召开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3月3日—2015年3月4日

其中:交易系统: 2015年3月4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5年3月3日日下午15:00至3月4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5、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

二、审议的议题

1、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7.1、增补黄卫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2、增补平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申请办理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对上述议案,其中:

议案3、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9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第7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选举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需选举董事总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每名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需选举的董事数”ד该股东所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 在议案7中,累积投票的总票数以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倍为限,超过的为无效票。股东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均等的分开投给每个董事候选人,可将其全部的表决权不均等的分开投给部分董事候选人,也可将其全部表决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

第8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5年2月26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股票账户卡。

2、登记地点: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5年3月2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3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投票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206海利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06;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00总议案(代表以下有所议案)100.00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00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
3《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3.00
4《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4.00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5.00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6.00
7《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7.1增补黄卫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01
7.2增补平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7.02
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00
9《关于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9.00
10《关于申请办理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0.00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除外)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各议案都进行了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5年3月3日下午15∶00至2015年3月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魏静聪

3、联系电话:0573-87989889

4、传 真:0573-87123648

5、邮政编码:314419

6、联系地址: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附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投票说明:

议案7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对所列每项议案之“同意票数”中填写同意的票数,否则无效。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独立董事。各候选人在所得赞同票数超过出席该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含1/2)的前提下,当选独立董事。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4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4《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7.1增补黄卫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 股
7.2增补平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数: 股
8《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2015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0《关于申请办理2015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致: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深圳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海利得(股票代码:00220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有效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登记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户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日期:2015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5年3月2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

真方式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16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

业绩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2月16日(星期一)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副董事长及总经理高王伟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吕佩芬女士、独立董事杨鹰彪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15-01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14年度投资者

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2月12日发布了2014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15年3月4日(周三)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2015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10点-12点

二、接待地点

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届时会有引导牌指引)

三、登记预约

1、参与投资者请于“投资者接待日”前3个工作日(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同时提供问题提纲,以便接待登记和安排

2、联系人:魏静聪; 电话:0573-87989889;传真:0573-87123648

四、公司参与人员

公司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高王伟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吕佩芬女士;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葛骏敏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相应调整)

五、注意事项

1、来访证件: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已备监管机构查阅。

2、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函》。

3、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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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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