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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证券代码:000810 公告编号:2015-0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微普特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公司”)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其控股子公司深圳微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普特公司”)的少数股东所持微普特的20%股权,收购后,深圳创维数字持有微普特的股权由80%增加至100%。 2、本次股权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属于风险投资。 3、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公司董事会会议决策,基于金额、审批等范畴,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龙世渚 国 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01061962******275 住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浪琴屿花园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微普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008 号创维大厦A 座3A02、3A03 室 法定代表人:施驰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及互联网软件开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智能家电产品开发和销售;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经营期限:2012年3月16日至长期 2、收购前微普特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微普特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微普特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4月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四、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收购价格 深圳创维数字公司与龙世渚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龙世渚先生将其占微普特公司20%的股权以人民币1元转让给深圳创维数字公司。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深圳创维数字公司将按照龙世渚先生指定的方式向其支付上述转让款。 3、股东权益归属 股权转让协议书生效后,受让方按受让后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4、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条件 股权转让协议书经转让、受让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依法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交易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权债务重组情况。 六、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微普特公司目前主要从事互联网智能OTT等前端系统平台、智能EPG、蜜蜂视频、应用商店、财经与生活资讯、大数据分析等运营及服务相关的业务。微普特公司获软件企业认定,《移动互联网应用商店信息挖掘及数据分析系统》曾获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基金资助,2014年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圳创维数字公司本次收购微普特的少数股东权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管治的控制力,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战略布局。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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