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5-004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2015-02-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所处诉讼阶段:案件已经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已进行庭审,处于等待判决结果阶段 2、所处当事人地位: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为被告 3、涉案的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无法预计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公司曾于 2014 年 6 月 13 日公告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融创")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 2014-037 号公告), 并于 2014 年 9 月 13 日和10月31日分别公告了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详见公司 2014-044 号、第 2014-055 号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长春融创报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15年1月19日对本案进行庭审,后又电话通知更改到2015年2月9日下午进行庭审。庭审中诉讼双方进行了新的证据的质证及辩诉,法庭当庭未予宣判。目前,诉讼双方在等待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本案予以判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暂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