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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3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3月4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本公司食堂二楼大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3月4日 至2015年3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15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亚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2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议案4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3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11:00及下午13:00-14:0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本公司食堂二楼大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出具股东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委托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由自然人股东签署或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股东授权委托书同时送达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5年3月4日(星期三)下午 13:45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强梦婷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3163 电话号码:0519-88319711 传真号码:0519-88231528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3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4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5年2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本公司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旭东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第三届董事会任职到期后的换届选举中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由原来的11人调整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调整为6人,独立董事调整为3人,同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向董事会建议,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提名许小初先生、许旭东先生、杨建先生、卢建平先生、钱光友先生、李福康先生、田利明先生、陈强先生、李芸达先生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田利明先生、陈强先生、李芸达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按照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亚邦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3月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 2015-007。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许小初 男,1951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许小初先生在化工产业及投资发展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多次获得常州市明星企业家、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乡镇企业家等称号,第十三届、十四届常州市人大代表。曾任常州市合成材料厂厂长、亚邦药业集团董事长,现任常州市石化产业协会会长、亚邦集团董事长、亚邦股份董事。 2、许旭东 男,1964年7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许旭东先生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曾任亚邦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亚邦股份董事长。 3、杨建 男,1967年7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建先生自河南师范大学毕业后,1995 年 10 月至 1999 年 9 月,供职于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所所长助理、有机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河南开普集团郑州银瑞公司副总经理、河南开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化工研究所所长;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2 月,历任亚邦集团上海有机研究所所长、亚邦集团总经理助理、技术副总经理、江苏亚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 年 3 月至今,任亚邦集团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2 月至今,任亚邦股份董事、江苏省化工行业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秘书长。 4、卢建平 男,总经理,1963年10月出生,进修研究生结业,高级经济师。卢建平先生在化工行业特别是染料方面有丰富经验,多次获得市级优秀企业家称号、全国石油化工部劳动模范。曾任安徽亚邦总经理,现任亚邦股份董事兼总经理、中国印染行业协会副理事长、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 5、钱光友 男,1964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铜陵市有机化工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销售科长,铜化集团有机化工厂经营副厂长,安徽亚邦总经理,亚邦集团副总经理,现任亚邦股份董事兼副总经理。 6、李福康 男,1955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曾任河南新县医药局财务股长、办公室副主任,河南羚锐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总经理,现任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武汉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亚邦股份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田利明 男,1954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师。1991年起至今在中国染料工业协会工作,现任副理事长兼秘书长。2009年4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获得结业证书。现任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陈强 男,1971年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南京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毕业后留校工作,现任南京大学常州高新技术研究院院长,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兼任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长期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在精细化学品、功能材料等领域有较好的科研基础,解决了大量企业技术问题,得到企业界广泛好评;荣获“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第四)”、“江苏省科技创新创业先进个人”、“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常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常州市十佳科技工作者” 、“常州市人民政府特别贡献奖”等荣誉。 3、李芸达 男,1974年10月出生,会计学博士学历,副教授。李芸达先生自苏州大学商学院毕业后,曾任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会计系,现任江苏理工学院商学院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亚邦股份独立董事,兼任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学会理事、常州民营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股票代码:603188 股票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0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2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2月1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选举的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推荐,监事会审议通过童国清先生、许济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见附件1)。另外,公司已于近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许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监事(相关简历见附件2),任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编号:2015-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此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1: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童国清,男,1950年11月出生,高中学历,助理经济师。童国清先生自牛塘中学毕业后,1984年8月至2005年12月,历任常州市合成材料厂副厂长、二分厂厂长、亚邦集团副总经理;2006年2月至今,任亚邦股份监事会主席。 2、许济洋,男,1954年10月出生,初中学历。许济洋先生初中毕业后,1970年至1986年任生产队长,1986年至1999年自办化工厂,1999年至2006年任亚邦化工集团公司四分厂三车间厂长,2006年至2011年任常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牛塘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常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2: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许丽娟,女,1963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许丽娟女士自牛塘中学毕业后,1979年至1992年,供职于丫河村办厂;1992年至2006年1月,历任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常州亚邦恒亚染料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2至今,任亚邦股份监事。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原文内容: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办理《公司章程》备案。 修订后的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换届选举。公司已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许丽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行使监事权利,履行监事义务。 本次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许丽娟,女,1963年9月出生,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许丽娟女士自牛塘中学毕业后,1979年至1992年,供职于丫河村办厂;1992年至2006年1月,历任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常州亚邦恒亚染料有限公司监事;2006年2至今,任股份公司监事。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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