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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08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向公司董事会今日提交了《关于康得新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基于公司当前快速发展情况及良好的经营前景,为充分回报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康得集团提议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17元(含税);同时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康得集团承诺:在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注:由于股权激励自主行权原因,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确定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较目前会略有增加。 二、公司董事会对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接到上述股东提交的关于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后,于本日以通讯方式召集公司董事钟玉、徐曙、王瑜、闫桂新以及独立董事包冠乾、王栋晗、吕晓金对上述预案进行了讨论,经过讨论研究,一致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康得集团提议的201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符合(2012年至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分配政策的规定。 上述参与讨论的7名董事均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07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上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1: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注2:因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数发生相应变化。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提升,市场份额继续扩大,营业总收入增长62.98%,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57.62%、57.18%、51.84%。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光学膜生产线产量投产后稳步提高,销售收入增加; 2、高附加值的膜产品销售占比提高; 3、在经营规模扩大的前提下,通过强化内部控制,相关费用增幅较小。 三、是否与前次业绩预告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14年10月2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的2014年公司预计业绩“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5%-50%,95,500-98,793万元”的预计略高。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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