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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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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增加海银基金销售为销售机

构、在海银基金销售推出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及参加海银基金销售网上交易申购

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银基金销售”)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2月13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海银基金销售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

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海银基金销售协商一致,自2015年2月13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海银基金销售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海银基金销售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海银基金销售办理开户及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海银基金销售的规定为准。

编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定期定额投资转换

业务

是否参加费率优惠
1161115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基金(LOF)开通开通参加
2161116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开通不开通参加
3161117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不开通开通参加
4161118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基金基础份额开通开通参加
5161119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基金(LOF)A开通开通参加
6161120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基金(LOF)C开通开通不参加

特别提示: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期,暂不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二、 关于本公司在海银基金销售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海银基金销售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 关于本公司在海银基金销售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销售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海银基金销售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海银基金销售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海银基金销售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 T+1工作日(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易方达黄金主题基金(LOF)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海银基金销售的有关规定。

2. 关于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海银基金销售网上交易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2月13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或海银基金销售将另行公告。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海银基金销售网上交易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上述适用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海银基金销售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海银基金销售网上交易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海银基金销售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海银基金销售最新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海银基金销售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16楼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1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16楼

法定代表人:刘惠

联系人:刘艳妮

电话:021-8013382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站:www.fundhaiyin.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

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之聚盈A份额折算和确认结果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2月6日发布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聚盈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之聚盈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2015年2月10日为聚盈A份额赎回开放日,2月11日为聚盈A份额折算基准日及申购开放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聚盈A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2月11日折算前聚盈A份额净值为1.014619178元,据此计算的聚盈A的折算比例为1.014619178,折算后,聚盈A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折算前,聚盈A份额总额为304,195,113.98份,折算后,聚盈A份额总额为308,642,198.09份。聚盈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计算的结果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其原持有的聚盈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聚盈A确认结果

本次确认成功的聚盈A赎回和转换转出总份额为96,772,091.22份。本次确认成功的聚盈A申购和转换转入总份额为105,260,736.48份。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年2月11日对本次聚盈A的赎回和转换转出进行了确认,于2015年2月12日对本次聚盈A的申购和转换转入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赎回及转换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自2015年2月10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efunds.com.cn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电话: 4008818088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邮箱:service@efunds.com.cn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了解投资基金产品的业务规则和风险收益特征(可从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http://www.efunds.com.cn),从而选择合适的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2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易方达新经济混合
基金主代码00101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2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5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5年1月26日

至2015年2月10日

验资机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5年2月1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1,12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1,105,780,099.46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265,244.87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1,105,780,099.46
利息结转的份额265,244.87
合计1,106,045,344.33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75,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6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2月12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申购广东光华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上证50指数”)参加了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旗下基金申购结果披露如下表:

基金名称网下获配数量(股)申购价格(元)
易方达上证50指数44,44412.31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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