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2月16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制度明确

2015-02-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近日中证资本市场发展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业务指引》规定了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发行的流程,并明确在报价系统转让,可以选择协议成交、点击成交、做市等一种或多种转让方式。

  据了解,《业务指引》为适应资产证券化业务行政审批取消后,对资产证券化业务法律适用和监管规则做出了相应调整,从注册条件及要求、转让方式、发行服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对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在报价系统开展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业务的活动进行了规范。

  《业务指引》指出,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子公司应当就资产支持证券是否符合《业务指引》规定的转让条件在发行前向市场监测中心进行沟通,并在线进行转让注册;符合转让条件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通过报价系统在线发行,对于通过报价系统在线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可以简化转让注册的流程;此外,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可以选择协商成交、点击成交、做市等一种或多种转让方式,符合报价系统协议回购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也可以开展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

  报价系统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指导下,借鉴国外资本市场先进经验所搭建,旨在服务于私募市场,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的专业化电子平台。

  市场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中所明确列举的四大转让场所之一,报价系统转让规则的发布,不仅标志着一个新的转让场所初步建立,更意味着证监会规划的资产支持证券转让体系日趋完善。报价系统始终以促进私募市场发展作为自身的核心定位,其专注于私募业务的专业化态度以及“多元、开放、竞争、包容”的市场化理念,更加契合资产支持证券的私募属性。

  据悉,2014年8月18日,第一只资管计划在报价系统正式发行,此后报价系统陆续推出收益凭证、次级债券、私募基金、证券公司短期债、并购重组私募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证券公司、私募基金及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积极,市场反应良好。

  截至2月12日,参与人在报价系统共发行资管计划、收益凭证、次级债券、短期债券、私募基金等产品782只,募资规模共计371.39亿元。市场监测中心不断完善报价系统私募产品转让功能,为私募产品持有人提供退出通道。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基金动向
   第A007版:基金深度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A013版:信息披露
   第A014版:信息披露
   第A015版:信息披露
   第A016版:信息披露
   第A017版:信息披露
   第A018版:信息披露
   第A019版:信息披露
   第A020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资产支持证券在报价系统转让制度明确
公司新闻
去年中国资本流出扩大的主因是藏汇于民
“资金外逃说”存在多重悖论
欧版QE将为中企海外发债“续航”
[AD]节目预告

2015-02-16

要 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