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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5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公告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事项概要 2014年8月25日,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扬州惠通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公司")为浙江古纤道绿色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纤道绿色公司")制造了6台以上涉嫌侵犯本公司专利权的生产设备一案,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法院")提起诉讼,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案。(具体详见公司2014年9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有关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除此之外,在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中披露了上述案件进展情况。 二、进展情况 古纤道绿色公司首先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疑议,法院驳回了其管辖疑议的申请;古纤道绿色公司接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我司专利无效申请。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第25127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公司发明专利(第201210263085.3号--"一种列管管外降膜缩聚反应釜" )维持专利权有效的决定。 公司将依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除浙江古纤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公司侵犯其专利权一案外,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书》(第25127号)??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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