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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5-1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次级债券发行结果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2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的次级债券,可以一次或分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次级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2月13日完成,现将相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期发行的次级债券全称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次级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5国海01",债券代码为"118917",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0亿元,票面利率为5.90%,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票面利率调整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5-1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6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海证券)与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目标 共同探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路径,优势互补,携手共赢。 二、合作内容与模式 国海证券与金证股份同意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在互联网金融领域展开全面战略合作。 1.共同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1)双方在证券业务创新与互联网技术创新运用方面密切配合,适时组建合作开发团队,达成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与实现。 (2)充分利用互联网通讯平台,共同建设安全、高效、便捷、全功能的PC端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 (3)依托业界领先的移动互联网社交及通讯工具,共同建设移动金融服务平台。 (4)共同开发移动APP、网页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服务的多渠道、全覆盖。 (5)共同探索并实施云计算、大数据处理在证券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建立完全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服务技术体系。 2.互惠互利,探索新的盈利模式 (1)金证股份为国海证券开发金融服务产品,承诺予以优惠的收费,帮助国海证券降低开展业务的启动成本。 (2)金证股份与国海证券共同开发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双方可研究并实施与业务拓展效果紧密相关的弹性收费方式,使得双方在业务的发展中共同获利、共同成长。 三、相互给予优先权 1.国海证券需要的金融产品合作开发与服务,在同等条件下,国海证券承诺给予金证股份优先权。 2.金证股份需要的资本市场服务,同等条件下,金证股份给予国海证券优先权。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金证股份的合作,将有助于公司在网络开户、金融服务平台、云计算和大数据处理方面获得技术支持。本战略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相关业务合作的具体开展需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业务合作的效益存在不确定性,如后续事项触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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