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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贵糖股份 证券代码:000833 公告编号:2015-012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情况公告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2月13日,本公司(乙方)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甲方)、贵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丙方)、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丁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编号:中东贵执和2015第001号),《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有利于甲方债权的实现和乙、丙、丁方债务的清偿,甲方同意作出适当让步,在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清偿债务后,甲方豁免乙方、丙方、丁方对剩余本金、利息的偿还。 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2月19日前,以转账方式将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1,500万元)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二、为解决各方争议而产生的一二审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叁拾叁万肆仟叁佰柒拾叁元(¥334,373.00元),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时限将该费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之约定期限应付的全部款项后,甲方免除对乙、丙、丁方剩余全部本金、利息余额的偿还主张。各方持本协议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完毕有关执行和解手续,各方债权债务关系终结(注:与贵港市红旗纸厂的债权债务终结)。" 2015年2月13日,本公司按协议约定支付1,500万元债务清偿金和支付33.44万元诉讼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给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 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计提对外提供担保预计负债2,754.89万元。各方债权债务关系终结后预计将增加公司2015年度的利润总额1,221.45万元。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与本公司、贵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贵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情详情请见《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公告》(2006-019)、《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2007-005)、《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2010-025)、《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2013-00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2014-015)。 特此公告。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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