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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5-008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报道简述 2015年2月15日的《焦点访谈》播出了题为《"空头支票"难过年》的报道,称公司已经获得22亿融资却恶意拖欠昆明市石林县御云林房地产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和项目管理人员工资。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公司澄清如下: 1、报道中提到的昆明市石林县御云林房地产开发项目系云南圆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于2010年10月被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收购。 2、昆明市石林县御云林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万方集团项目,并非本公司实施的项目,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万方集团与本公司为两个独立法人主体,万方集团的相关债务本公司无关,亦不会导致本公司任何资金流出。 3、报道中提及的发包项目及讨薪人员与公司无任何合同关系及隶属关系。 4、2015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募资22亿元用于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并于2015年1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仅为预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方可实施。 目前公司尚未获得相关融资,未来若获得相关融资,根据发行方案,相关资金将只能用于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产业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发布了《2014年年度业绩预告》(2015-006),公司2014年年度净利润预计为400万元-500万元。关于2014年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以2014年年度报告为准。 四、必要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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