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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5-003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并于2014年1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股票于同日开市起复牌。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自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及相关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的评估报告正在履行国务院国资委的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二、特别提示 1、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2、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有关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请投资者认真阅读重组预案中相关提示内容,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812 证券简称:陕西金叶 公告编号:2015-01号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裕文化")持有本公司股份74,324,5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1%,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5年2月16日,万裕文化致函本公司:万裕文化控股股东香港万裕(集团)发展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万裕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受让万裕文化第二大股东陕西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万裕文化22.058%股权。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转移。 截止本公告日,股权转让双方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将密切关注其进展情况,保持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沟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请投资者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0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83 证券简称:京投银泰 编号:临2015-006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钱湖国际债权款 回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4年9月16日披露了应收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钱湖国际")债权款本金人民币415,498,120.41元及其利息人民币63,171,999.05元的逾期事项,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应收钱湖国际债权款逾期的公告》(临2014-027)。 2014年9月30日,钱湖国际向本公司支付相关款项5,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应收钱湖国际债权款回收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29)。 2014年12月30日,钱湖国际向本公司支付相关款项10,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应收钱湖国际债权款回收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56)。 2015年1月14日,钱湖国际向本公司支付相关款项10,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应收钱湖国际债权款回收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04)。 2015年2月6日,钱湖国际向本公司支付相关款项4,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应收钱湖国际债权款回收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5-005)。 2015年2月15日,钱湖国际向本公司支付相关款项2,000万元。 有关应收钱湖国际债权款回收情况的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5-004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15】29号),公司被列入"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433000699,发证日期为2014年9月29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公司于2008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并于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有效期三年)。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企业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故公司进行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14年度至2016年度)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5-14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2月10日披露了《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5-10号),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2月10日起停牌。公司自2015年2月10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与相关各方就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开展有关的磋商协调工作,并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各项工作。因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15-1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控赛格",证券代码"000068")自2015年1月27日开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号)。 截止目前,该重大事项相关事宜仍未确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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