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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停牌事由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乐通股份,证券代码:002319)于2015年1月1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19日、2015年1月26日、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9日、2015年2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2),《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4),《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05)。 经公司确认,因筹划事项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2月17日起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最晚将于2015年3月18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3月18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在证券恢复交易后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表。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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