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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15-016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张绍日先生关于其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张绍日先生将其质押给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的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0%,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于2015年2月13日解除质押,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 张绍日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0%,占公司总股本的0.54%)质押给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龙支行,用于其融资担保。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期限自 2015年2月1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张绍日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78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绍日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587.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0.44%,占公司总股本的9.71%。 特此公告。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163 证券简称:*ST三鑫 公告编号:2015-004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姜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公司2014年第八次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精神,公司将投资设立海南中航特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其中公司出资700万元,持有科技公司70%股权;姜宏先生及科技公司部分骨干共出资300万元,持有科技公司30%股权。根据国资委《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相关规定,职工入股原则限于持有本企业股权,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股权。为使科技公司的设立符合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姜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姜宏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姜宏先生辞职后,仍为公司首席专家,并担任科技公司总经理,不再担任公司的其他职务。 公司对姜宏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5-005号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2月15日收到独立董事庞大同先生提交的《关于不宜继续担任独立董事的报告》。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庞大同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庞大同先生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鉴于庞大同先生的离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离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庞大同先生将继续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离职不会影响本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将会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庞大同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5-02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2月16日接到控股股东江苏中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集团")关于其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2月13日,中超集团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超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9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685%)与海通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5年2月13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5年8月14日。上述质押已在海通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目前,中超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88,093,6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084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中超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188,0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0840%。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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