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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打击腐败那样打击统计造假 2015-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晏扬
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1.1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上报为7.8亿元;停产的、未投产的、被兼并的,甚至连地址都找不到的企业,还在上报“产值”;一些部门分解任务,伪造资料,“指导”企业上报虚假数据……这是湖南省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发现的统计造假行为。 尽管人们对统计造假早就“审丑疲劳”,对一些地方统计注水早有心理预期,但如此超强的注水力度,还是超出了人们的想象。这样的所谓统计不仅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会对政府的经济决策、宏观调控产生误导,更重要的是,它“搞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其恶劣影响无论怎样形容都不为过。 令人沮丧的是,统计造假并非个别地方的问题,也不是偶尔出现的问题,而是一个长期存在具有相当普遍性的问题。从1985年开始,GDP核算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分别进行,从那时起,几乎每年、每季度各地GDP之和便一直高于全国GDP总量。其中虽有重复统计等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官出数字、数字出官”下的统计造假。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更是直言不讳地指出,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 弄虚作假是可怕的,更可怕的是长期公然造假,最可怕的是对造假行为惩治不力,乃至姑息迁就。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对于“地方GDP之和长期高于全国数据”这种不正常现象,没有动真格去追究其中的原因,没有搞清其中有多少是重复统计造成的,有多少是统计资料不一致造成的,又有多少是弄虚作假造成的,全然是一笔糊涂账。这不仅使得很多统计造假蒙混过关,而且导致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其二,即使通过部门抽查和媒体曝光,发现了一些统计造假行为,但在问责上往往避重就轻,只是处理几个统计人员了事,几乎没有听说哪个地方的主政者因为统计造假丢了官。事实上,统计造假往往缘于某些地方领导的授意和指示,统计人员只不过是奉命行事。当所谓“严肃处理”不涉及造假的始作俑者,当造假的最大受益者不必付出任何代价,当地方主政者不必为统计造假担责,如此,统计造假长期泛滥便势所必然。 有很多人认为,统计造假的根源在于“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所以应当改革干部考核方式,淡化GDP考核。这种说法确有其道理,但也要一分为二地看待——考核机制是一回事,统计造假是另一回事,即使考核机制不尽合理,“实事求是”也是统计工作应当坚守的底线,考核机制问题绝不是统计造假的借口。 偶然被曝光的统计造假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要真正实现对统计造假“零容忍”,一方面要加大统计复查、核查的力度,提高造假行为被发现的几率;另一方面要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既要处罚直接造假者,更要处罚幕后的授意者、指使者。既然统计造假是一种腐败,我们就应该拿出更大的决心和诚意,像打击腐败那样打击统计造假行为。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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