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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12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资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与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12,500万元,设立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日前,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了南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河南镀邦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411300000044905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光电产业园区(信臣路) 法定代表人:李智超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伍佰万圆整 成立日期:2015年2月12日 营业期限:2015年2月12日至2030年2月11日 经营范围:功能性薄膜、装备、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技术支持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对长期停牌的股票 变更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因重大事项自2015年2月12日起停牌。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2月2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鹏博士" 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7日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自2008年9月16日起,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采用指数收益法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2月26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广电运通(证券代码:002152)、久联发展(证券代码:002037)、鹏博士(证券代码:600804)适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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