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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2-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7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25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17日期间,田昱先生累计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4,474,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5%。本次减持后,田昱先生还持有公司股份21,059,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田昱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根据有关规定,田昱先生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承诺情况: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田昱先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限售期满后,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其离职后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 (2)田昱先生承诺本人及其近亲属在其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不从事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也不从事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对外投资。 (3)田昱先生延长锁定所持的公司股份的承诺“自2013年3月16日限售期满日至2013年12月1日止,在此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4)田昱先生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田昱先生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持续有效;田昱先生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5、本次减持不存在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5-008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卓翼科技 股票代码:002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5年2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田昱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 5、在公司任职情况:不担任任何职务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卓翼科技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自身资金需求。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以决定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田昱先生持有45,533,891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91,981,000股的9.25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田昱先生持有21,059,692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91,981,000股的4.28%,田昱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田昱先生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5年2月17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2月17日,田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4,474,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做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公司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股东,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六、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先生于2015年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5年2月5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先生持有45,533,891股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份。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该公司股票的简要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卓翼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魏代英、刘芷然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园5栋6楼 联系电话:0755-26986749 联系传真:0755-26986712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 日期:2015年2月25日 附表: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田昱 签字: 日期:2015年2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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