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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5-014TitlePh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2-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 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6日下午15:00至2015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记名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家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1,152,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8%,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1,152,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上述出席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及授权的代理人。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152,6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111,152,693股,网络投票0股;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152,6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111,152,693股,网络投票0股;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重新制定<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11,152,69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111,152,693股,网络投票0股;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吴江涛律师、马继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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