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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3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03-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7日,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新疆甬金通达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甬金通达”)减持股份通知,新疆甬金通达于2015年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29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新疆甬金通达持有公司股份数为2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除本次减持外,新疆甬金通达于2015年2月26日,2015年3月4日,2015年3月9日,2015年3月13日分别减持所持股份991万股,991万股,2973万股,2973万股。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及价格按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比例进行了调整。本次减持后,新疆甬金通达持有公司股份22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 2. 2014年12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新疆甬金通达计划自2014年12月2日起未来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7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76%。2015年3月6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前新疆甬金通达持有公司股份为3718万股,占公司权益分派前总股本比例为18.76%,权益分派后新疆甬金通达持有公司股份为11154万股,占公司权益分派后总股本比例仍为18.76%。权益分派前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减持后累计减持比例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76%。 3. 新疆甬金通达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4. 新疆甬金通达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于2015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在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前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新疆甬金通达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函》;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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