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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06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
获批三级保密资格单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大港")于近日收到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批准江苏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为三级保密资格单位的通知》(苏密认委[2015]批字697号):依据国家保密局、国防科工委、总装备部关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江苏省审查认证机构审查和江苏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委员会审议,批准中科大港为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并报请国家认证委列入三级保密资格单位名录,有效期为2015年3月3日至2020年3月2日。
中科大港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是其能够在许可范围内承担军工产品科研和生产任务的必要前提,为其进入军工产品领域,开拓军工市场奠定基础。
中科大港被批准为三级军工保密资格单位,并不意味着可以批量生产军工相关产品。正式批量生产军工相关产品,尚需通过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及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05 证券简称:世纪星源 公告编号:2015-015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筹划重大事项,本司股票于2014年12月29日开市起停牌,本司于2014年12月30日发布了《重大事项临时停牌公告》。2015年1月14日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本司股票自2015年1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本司分别于2015年1月7日、1月21日、1月28日、2月4日、2月25日、3月4日、3月11日披露了相关进展公告。2015年2月11日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本司承诺在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即最晚将在2015年4月13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停牌以来,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动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司已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对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目前相关审计、评估工作正在顺利进行中。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0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5-11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5-07),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83,562,2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目前,中兴集团已按规定正式报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由于本次拟转让事项尚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3月1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后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5-017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期,公司子公司中标有关项目并签署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中标单位 | 客户名称 | 产品类别 | 合同总价(万元) |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智能电网电缆 | 4,073.85 |
国网新疆电力公司物资公司 | 智能电网电缆 | 3,502.28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智能工厂电缆 | 3,000.00 | |
青岛万达东方影都投资有限公司 | 智能楼宇电缆 | 2,597.26 | |
兰州朗青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交通电缆 | 1,465.91 | |
东方电气新能源设备(杭州)有限公司 | 智能电网电缆 | 1,044.95 | |
合计 | 15,684.25 |
上述各项目中标及其合同订单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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