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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4905,场内简称:交银新能)经2014年12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42号文予以注册,并已于2015年3月9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3月24日。经统计,截止2015年3月20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其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做好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交银施罗德国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5年3月20日止,即本基金2015年3月20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5年3月2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重要提示: 1、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及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3月4日《中国证券报》、2015年3月5日《上海证券报》和2015年3月6日《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基金合同摘要等。 2、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关注基金特有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类 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中基协发[2014]24号)的要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各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3月19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主要依据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该通知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5年3月19日当日进行的上述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0.50%。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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