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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5-012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2015-03-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日本东方工程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东方”)的通知,日本东方于2015年3月18日、3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本次公告发布之日,日本东方累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2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日本东方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后,日本东方持有公司6,06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61%,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3、公司股东日本东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起一年内,不转让本次发行前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1年12月28日,日本东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2011年12月31日锁定到期后,继续延长锁定6个月至2012年6月30日。在锁定期内,日本东方承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丰东股份股权,也不会要求丰东股份回购该股份。 日本东方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12年7月2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日本东方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该项承诺的情况。 4、日本东方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公司将督促日本东方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东方工程株式会社关于减持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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