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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17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相城天虹广场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对竞得的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东、纪元路南北两侧地块(苏地2013-G-92)的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并将其打造成总建筑面积约32.12万平方米的满足高标准综合商务需求的城市综合体(以下简称"相城天虹广场项目")。 相城天虹广场项目建设投资约161,684.05万元(含楼体建造、商场装修及设备购置等),另外已支付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金额约27,333.02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融资。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相城天虹广场项目公告》(201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3亿元设立深圳市天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不超过注册资本3%的比例出资,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公告》(2015-02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申请新增4亿元人民币无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 2、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无担保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三年。 实际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及使用主体以各银行最后批准通过签订协议内容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注销上海天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注销上海天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上海天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清算、注销等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18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3月2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17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3亿元设立深圳市天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不超过注册资本3%的比例出资,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19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相城天虹广场项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置业")于2013年11月13日成功竞得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相城大道东、纪元路南北两侧地块(苏地2013-G-92)的土地使用权,并于当日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签署了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成交确认书》。以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2013-066)。 2013年12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设立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深圳置业投资设立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置业"),由苏州置业负责该地块的开发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等事项。2013年12月23日,苏州置业完成工商注册。 现苏州置业计划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将其打造成总建筑面积约32.12万平方米的满足高标准综合商务需求的城市综合体(以下简称"相城天虹广场项目")。该项目建设投资约161,684.05万元(含楼体建造、商场装修及设备购置等),另外已支付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金额约27,333.02万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融资。项目建设期3年,预计2018年建成开业。 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畴,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经营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书林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959号611、613室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按苏地2013-G-92号地块开发经营)。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租赁,实业投资。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虹置业有限公司100%持股公司。 房地产开发资质:暂定资质【苏州KF14150】。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相城天虹广场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与纪元路交汇的东北角、东南角,该项目将规划成"甲级写字楼+时尚购物中心+小面积经济型精装公寓"之满足高标准综合商务需求的城市综合体,并计划按容积率6.0进行开发建设。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12万平方米,其中购物中心约11.53万平方米,写字楼约4.01万平方米,公寓约8.73万平方米,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等约7.85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除配套使用的停车场及设备用房等之外,公司计划将约12.73万平方米物业对外出售,剩余物业自行持有用于购物中心经营。 四、项目投资建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相城天虹广场项目位置好、体量大、影响力广,利于公司获得区域规模优势,将与公司金鸡湖天虹、木渎天虹实现门店协同效应,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华东区和苏州市的市场占有率,加强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确立公司在华东区的商业地位。该项目所建设的购物中心在国内未来零售市场有较好的发展前景,符合未来零售行业发展趋势。 本次投资建设利于增加公司自有物业比重,增强财务稳健性,亦不损害公司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也不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20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3日,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其他自然人股东共同投资3亿元设立深圳市天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亿元,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不超过注册资本3%的比例出资,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本次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尚需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的核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天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暂定名,名称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人民币3亿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贷款;办理票据贴现;办理资产转让及经批准的其他业务(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具体待定,该自然人股东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各发起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小额贷款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以不超过注册资本3%的比例出资,剩余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以上事项以最终工商登记为准。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面临以下风险: 1、经营风险:中小微企业信贷的经济成分比较复杂、管理不够规范、资产规模小及企业资本金小,本身偿债能力不强; 2、操作风险:不完善的内部程序、人员操作不当或外部事件所导致的损失; 3、流动性风险: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股东出资及金融机构融资进行贷款业务,不能吸收存款。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以上各类风险,公司将采取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促使小额贷款公司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 1.1、以公司供应商为主要目标客户,将应付账款作为风险保障,坚持行业、品类业务分散原则;针对专柜与自营不同的合作模式识别出风险点,在贷款成数上进行控制。尤其对于自营购销(货权归公司)的合作模式,还将结合库存周转等经营性指标进行风险评估;同时实行保证金制度或是抵/质押担保制度,有效转移风险。 1.2、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系统,加强与外部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计提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提高信贷质量。 2.1、加强内部控制与监督,建立和完善内部激励机制,实现核心团队持股及利润分享。注重文化道德建设,严格按照公司的章程和制度办事。 2.2、利用先进的IT技术,搭建完善的贷款系统,实现贷前、贷中、贷后的有效风险管理。 3、建立完善的现金流控制制度,合理控制贷款结构。提前规划与平衡好资金供应量与需求量之间的比例。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1)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主要为与公司合作的中小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等提供灵活便捷的小额信贷、融资担保服务,及时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拓宽其融资渠道,切实帮助其解决担保难、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 (2)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促进公司资金的高效配置,有效完善公司业务布局。 (3)依托供应链上积累的大量优质潜在客户资源,可加强商贸流通行业上下游的企业联系及互助,有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深入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1)充分利用公司的流动资金和供应商资源,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 (2)支持供应商业务发展,有效配合公司的新店及新业务发展,实现双赢。 (3)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发生改变,也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在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也针对该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该投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该投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率,促进公司资金的有效配置,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5-021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3月23日收到公司监事梁瑞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梁瑞池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梁瑞池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梁瑞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在选举产生新的监事时生效。在辞职申请尚未生效之前,梁瑞池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公司监事会对梁瑞池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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