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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2 证券简称:澳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5-24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澳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集团")通知,澳洋集团于2014年3月21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750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92%。该笔质押股份已于2015年3月20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澳洋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40,082,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2%。其中质押的公司股份16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50%。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海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采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供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对所管理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的公允价进行估值。 2015 年3月4日,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中关村"(股票代码:000931)停牌,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3月23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该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旗下持有该股票的基金为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因估值方法调整,预计2015年3月23日本公司目前管理的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相关投资品种的潜在估值调整对其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影响幅度将有可能超过0.25%,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6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5年3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15﹞062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15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首发申请上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15-016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 首发申请上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2015年第2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本次会议将要审核的发行人包括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持有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801.43万股,占该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71%。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220 股票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5-01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4年9月6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MTN46号),同意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7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5-008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逝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王玉枢先生因病于2015年3月20日逝世。 王玉枢先生自2008年6月至2014年12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自2008年6月起担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总工程师,是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王玉枢先生工作勤勉尽职,恪尽职守,鞠躬尽瘁,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玉枢先生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对王玉枢先生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将会继续致力于公司发展,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技术研发活动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1、股东权益股份情况 (1)因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被动稀释4.93% 2006年10月公司上市后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24,9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2010年6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6170万股,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了约4.93个百分点,持有公司股权比例由23.08%变为18.15%。 上市后至2015年3月17日,许金和先生未曾减持公司股票,其间公司实施了多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24,923,100股相应增加为115,316,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2015年3月18日证券交易系统减少0.39%(该交易为在许金和已缴纳1亿元执行保证金且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二中执字第00730号] (涉及诉讼债务本金为7005.68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许金和持有众和股份2,499,995股),具体情况如下:
说明:因许金和先生与莆田人李某某之间的个人借款纠纷,2013年6月许金和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802.55万股、许建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028.46万股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该债务纠纷诉讼本金为7005.68万元。2014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14)二中执字第00730号]:冻结、划拨许金和、许建成银行存款人民币7005.68万元及其利息等。2015年3月12日许金和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汇款1亿元作为执行保证金。在许金和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18日执行卖出其持有的众和股份2,499,995股。许金和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目前尚在沟通处理中。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说明:(1)2006年10月公司上市后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24,9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08%,2010年6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6170万股,其持股比例由23.08%变为18.15%,被动稀释了约4.93个百分点;在许金和已缴纳1亿元执行保证金且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2015年3月 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二中执字第00730号] (涉及诉讼债务本金为7005.68万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卖出许金和持有众和股份2,499,9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二者合计导致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下降了5.32%。 (2)上市后至2015年3月17日,许金和先生未曾减持公司股票,其间公司实施了多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许金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由24,923,100股相应增加为115,316,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5%。 本次权益变动后,许金和先生仍持有公司112,816,2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76%,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许金和先生与公司第二大股东许建成先生(持有公司92,253,0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52%)为父子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公告日,许金和、许建成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借贷或担保纠纷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目前许建成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涉及的债务或担保诉讼尚在协调处理中。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许金和先生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承诺,减持价格未违反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亦未违反其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的承诺。 3、目前,公司股东许金和、许建成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借贷或担保纠纷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两人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被法院划转、拍卖的风险。大股东表示就所涉及债务已在逐步清偿中,以防范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更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3、《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二中执字第00730号]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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