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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3-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5-008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郁霞秋女士、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卢斌先生于2015年3月18日-20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发生了减持公司股份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郁霞秋女士于2015年3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701,562股,减持均价13.268元,成交金额22,576,324.616元。减持后,郁霞秋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104,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 邱其琴先生于2015年3月1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1,160,157股,减持均价13.330元,成交金额15,464,892.81元。减持后,邱其琴持有本公司股份3,480,4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6%。 黄忠和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卖方式于2015年3月19日减持公司股票40,000股,减持均价13.525元,成交金额541,000元;2015年3月20日减持公司股票991,159股,减持均价13.223元,成交金额13,106,095.457元。减持后,黄忠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093,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 综上,公司三位实际控制人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92,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61%,成交金额总计51,688,312.883元,减持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75,456,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1%,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二、高级人员违规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卢斌先生于2015年3月1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286,7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48%,减持均价13.200元,成交金额3,784,690.8元。减持后,卢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60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 三、本事项的处置情况 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原定于2015年3月28日,延期至2015年4月25日。发生此次违规事项是由于错误的理解2015年4月25日前三十天为年报窗口期,从而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8.16款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票。 问题发生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置,就本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对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已于2015年3月24日将本次减持交易的部分收益51.69万元自愿上缴公司,公司已确认收到上述款项。 三位实际控制人郁霞秋女士、邱其琴先生、黄忠和先生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卢斌先生在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0日期间减持股票时,没有提前获悉本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公司2014年度业绩也在前次业绩预告的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已及时将此事通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学习,以最大限度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2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代码002641)在2015年3月20日、3月23日、3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已经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3、公司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5、经核查,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2、公司于2015年1月31日披露了《2014年度业绩快报》,公司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3,062.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40.7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58%(未经审计)。 3、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3,2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共计送红股129,600,0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股本302,4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4,000,000股。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245 股票简称:澳洋顺昌 编号:2015-027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3月20日、2015年3月23日及2015年3月24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在2015年1月28日披露的《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中对2015年1-3月经营业绩作出了预计,截至目前,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 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5-1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2月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5-07),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集团)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83,562,29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5%。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目前,中兴集团已按规定正式报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由于本次拟转让事项尚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确定后将尽快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15-006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股份")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5年2月2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2月26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年3月4日、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8日刊登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已确认中钢股份拟筹划事项为其旗下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目前,中钢股份正组织各相关方梳理拟注入资产的范围,以积极推进该项工作。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公司法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安徽天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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