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拟发行公司债券名称进行更名的公告 2015-04-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3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拟发行公司债券名称 进行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4月20日公告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1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1.9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已于2013年4月26日完成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6亿元的发行,本次发行为第二期发行,规模为5.9亿元。 鉴于本次公司债券于2015年发行,征得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深圳广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变更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订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